环境动态首页 > 环境动态

【危废百科】有害垃圾和危险废物有什么差别?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作者:    来源:深圳湾环科

随着垃圾分类的大力推广,各个城市现在都开始实行小区垃圾分类的制度,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认识和接触环保相关的事物。

比如,我国垃圾分类制度一般把生活垃圾分类四大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听起来是不是很熟悉?这其中的有害垃圾好像跟危险废物有些接近,两者难道都一样吗?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它可以理解为“从城市居民家庭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有害垃圾尽管具有危险废物的特性,但由于产生源主要是以普通居民家庭为主,很由可能与其他垃圾一起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中,因此难以建立一套单独的系统和程序进行管理。这也就造成了目前我国有害垃圾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也直接映射了目前我国面临垃圾分类的问题不容小觑。而且,一般情况下由居民单位所产生的有害垃圾大多数回收再利用性比较困难,经济性较差。


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目前,危废的主要产生源来自工业和医疗部门,其中工业危废是我国危废的主体。据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一年的危废产生量约为1000万吨,其中工业危废达到990万吨以上。剩下的危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医疗废弃物。

固废法规定,危废需要有一套单独的系统和程序进行管理,其中地县级以上的环保局应当负起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危废不进入环卫部门所管的城市生活垃圾流中。

在线客服
电话咨询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