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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

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委托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13,000.00元

3.最高限价:113,000.00元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拟指派的专业律师团队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执业证、律师助理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拟指派专业律师团队中的主办合伙人律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五年以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分所投标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参与竞争,由总所确定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总所不能进行确定或同时确定两家或以上的,则自动视为所有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投标。

5.截至开标时间为止,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30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须提供市级或以上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30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自2017年8月30日起算,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27日12:00至2020年10月15日9:30:00(北京时间)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2.地点:投标人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83区裕安一路3023号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电子版材料。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83区裕安一路3023号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裕社区83区裕安一路3023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18576694391

2.项目负责人信息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18576694391

七、附件

招标文件

 

 

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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