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的采购制度的规定,现对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管理中心废水处理除磷剂、除氟剂、重捕剂采购项目发布竞价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清单,各项报价单项及总价的控制价如下:
备注:超过控制价作废。
2.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个月。
(2)服务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
3.相关要求
1、所提供的药剂供货前,乙方需到甲方现场进行小试实验,小试实验需在确定乙方为中标人之后24小时内完成,小试实验结果数据满足甲方要求,总磷≤0.25mg/L,其它因子排放浓度小于标准的70%;
2、小试实验除磷剂加药量≤0.8‰;除氟剂加药量≤2.0‰;重捕剂加药量≤0.1‰(药剂重量:废水重量)。
3、乙方确保实际使用除磷剂加药量≤0.8‰;除氟剂加药量≤2.0‰;重捕剂加药量≤0.1‰(药剂重量:废水重量)。
4、药剂使用过程中,若存在问题,乙方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提供2名专家进行专项技术支持,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和解决问题,乙方收到甲方需求通知未能及时响应的,甲方有权每次扣除合同款10000.0元。
5、乙方保证有充足的货源,货物应当及时送达甲方现场,不可影响甲方生产。
6、乙方提供药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经营范围需符合采购需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现场踏勘的注意事项:
4.1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人员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未参与现场踏勘不具有投标资格。
三、报价文件清单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所有截图以本项目询价函时间起为准)等;
5.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前须持法人委派现场踏勘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查验并通过,现场踏勘结束后由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碧管理中心出具现场踏勘证明(盖章版);
6.以上全部资料都须加盖公章,放到档案袋内,档案袋须贴上封条加盖公章。
四、报价投递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
五、提交报价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超期无效。
六、评审方法:我司拟采用以“总价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七、联系方式:张工:13421817291
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