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市场化购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化购电项目
3.项目概况: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有两个产业园区:一是宝安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位于宝安松岗街道,共有3栋高层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1栋工业废水处理厂,2024年度用电量约2000万千瓦时。根据园区出租和入驻企业的投产情况,预计2025年度园区用电量约5000万千瓦时;二是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基地,位于沙井街道,共有5栋工商用物业楼,2024年度用电量约100万千瓦时。
3.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犁头嘴江碧环保科技创新产业园和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沙井基地
标的 | 服务期 | 控制价 | 备注 |
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 2025年度 | 固定价格上限为0.463元/千瓦时,该价格为平段价格,峰段价格及谷段价格分别由系统根据峰、谷电价比例计算。 | 用电量预估约5000万千瓦时,以实际用电量为准。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2、近三年内(以报价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3、具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售电资格(提供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售电公司目录);
4、投标人在广东电力市场最近的信用评价中级别为AA级及以上(提供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系统代理关系页面截图);
5、AA企业累计成交合同不少于1000份、2024年总售电量不低于15亿千瓦时、不小于5000万千瓦时的交易合同不少于10份;或AAA企业累计成交合同不少于1000份、2024年总售电量不低于5亿千瓦时、不小于5000万千瓦时的交易合同不少于3份。(提供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系统合同关系页面截图+合同信息)
6、投标单位与采购方的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三、交易方式
根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规范,本次购电采用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起公开邀约的购电方式。我司在该交易中心公开发布拟购电量、结算模式、上限价、市场风控条款及合同周期等相关购电信息,同时在公司官网发布关于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报价要求。
四、结算模式和上限价
电能量结算模式:固定价格模式+市场联动模式+浮动电费。
固定价格上限:平段价格上限为463元/兆瓦时(根据(粤能电力〔2024〕50 号)的市场参考价为0.463元/千瓦时)。
五、报价要求(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以实际发布结果为准,投标方需在该中心响应)
1、拟购电量:5000万千瓦时。实际结算电量以供电企业电力计量装置采集并推送至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实际用电量为准。
2、固定价格模式:投标单位提报平段电价,按实际用电量90%结算。
3、市场联动模式:选择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按实际用电量10%结算。
4、浮动电费:0元。
5、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 30%,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130%进行计算;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低于20%,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 80%进行计算。
6、偏差电量考核电费(若有)分摊比例:招标方 0 %,投标单位 100 % 。
7、合同周期:2025年度。
投标单位对平段价格进行报价,其价格包含平段电价、浮动费用和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等价格。
六、评标定标方法
售电公司响应我司在我司官网和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需求和资质要求的情况下,平段固定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最低价格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方;如因中标方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撤回或放弃响应邀约的,则顺位替补次低价者为中标人(如顺位替补次低价格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方);最终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成交为准。
七、现场踏勘和投标文件要求
1、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踏勘,如需现场踏勘的,投标单位应自行前往项目地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按第二章评审表所列评审项顺序出具纸质盖章密封件。
3、截止时间:2025年1月6日18:00前送达(逾期视为弃标)
4、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收件人:谢工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铲湾辅三路金港大厦A栋18楼
联系电话:15989862628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八、其他
1、本项目如需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有效,所有材料均可提供原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备查,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追究因此造成损失索赔的权利。
3、违约赔偿条款:当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违约电量x合同单价x0.2,该违约金由双方自行结算补偿。
投标单位评审表
投标单位:
序号 | 评审类型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是否满足要求 |
1 | 资质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资质。 | 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 ¨是;¨否 |
2 | 投标单位近3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黑名单。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 ¨是;¨否 | |
3 | 投标单位具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售电资格。 |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市场信息披露或其他文件材料(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售电公司目录) | ¨是;¨否 | |
4 | 投标单位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信用评价中获得AA级及以上。 | 提供信用评价证明 | ¨是;¨否 | |
5 | 1、AA企业累计成交合同不少于1000份、2024年总售电量不低于15亿千瓦时、不小于5000万千瓦时的交易合同不少于10份; 2、AAA企业累计成交合同不少于1000份、2024年总售电量不低于5亿千瓦时、不小于5000万千瓦时的交易合同不少于3份。 | 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提供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系统合同关系页面截图+合同信息,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服务日期、服务内容、合同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 | ¨是;¨否 |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是否仅为单一独立法人企业 | ¨是;¨否 | |
7 |
承诺 | 投标单位与采购方的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特定关系。 | 提供承诺函 | ¨是;¨否 |
8 | 报价 | 1、固定价格上限:平段价格上限为463元/兆瓦时。 2、固定价格模式:投标单位提报平段电价,按实际用电量90%结算。 3、市场联动模式:选择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按实际用电量10%结算。 4、浮动电费:0元。 5、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 30%,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130%进行计算;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低于20%,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 80%进行计算。 6、偏差电量考核电费(若有)分摊比例:招标方 0 %,投标单位 100 % 。 7、投标单位对平段价格进行报价,其价格包含平段电价、浮动费用和绿证(绿色环境价值)等价格。 8、本项目如需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手续费由中标人支付。
| 须全部响应
| ¨是;¨否 固定价格报价: |
※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如非原件须加盖该单位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评审人: 日期:
根据《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采购需求,现拟订项目需求如下:
1、中标人在2025年度为招标人提供无限电能量(以招标人实际使用量为准)。
2、本项目采用零售模式进行电量市场交易,在合同期限内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其中实际用电量的90%按固定价格进行结算,实际用电量的10%按市场联动价格。
3、中标人承担100%偏差考核电费。并向招标人提供偏差电量相关报表等内容。
4、市场风控条款
为防范市场风险,当结算月份招标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含煤电联动电费、浮动电费)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过30%或低于20%时,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执行:
超额电费共担条款:招标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 30%,招标人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 130%进行计算,招标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低于 20%,甲方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 80%进行计算。
详见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官网:2025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范本)
0755-27085256
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18838869917 温生
18138825253 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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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820551 陈生
18138825570 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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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825253 周生